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为治愈高房价出招 企业为员工建“爱心公寓”
昨天,有媒体报道,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参加全国两会时表示,该公司将投资3亿元,为企业员工建设经济适用房,她期望政府能给予更多的土地政策支持。
对此,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回应,企业建房给员工并不能由社会承担成本,所以格力若希望获得土地,亦不能给予特殊政策。坊间亦质疑格力此举涉嫌国有资产流失,市国资委表示格力属上市股份公司,若董事会通过该决策,“国资委不对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予以评论”。
格力:为留人才拟建经适房
昨天,全国多家媒体报道,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接受媒体群访时表示,今年该公司欲投资3亿为员工建经济适用房,其形式为集体宿舍和过渡性住房两种。对此,董明珠希望政府方面能给予更多的土地政策支持。
对此,记者昨天中午12时至下午4时许多次致电董明珠本人和董秘望靖东的手机,但都一直处于关机状态。不过,在该公司发给本报的 《人大代表董明珠提交议案新闻通稿》中亦显示,董明珠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 “发挥企业责任,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”的建议。
通稿中称,近几年社会探讨的“民工荒”问题,根本上是生存发展问题。“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把农民工排除在外,城市的高房价让他们看不到希望,很多优秀的熟练技工在黄金时期不得不选择离开,另一方面,高涨的房价刚性地提高员工的住房成本,企业必须提高工资以适应房价才能留住人才。”所以董明珠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,增加制造业企业配套用地,让企业自主解决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。”
市国土局:不应由社会承担成本
对于董明珠的建议,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负责人表示,格力所称的建设经适房,其分配范围并非享受国家政策的人群,而是企业员工,“所以企业为员工谋求福利不应该由社会承担成本。”
该负责人还表示,格力将不会因此获得经适房拿地的特殊政策,若格力希望从本地获得土地,也需公开竞标获得商品房用地。
另外,北师大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教授吴德夫也分析称,对于格力建房对象需要加以区分。他表示,若建房的对象是符合国家经适房政策的格力员工,那亦可以享受土地出让金优惠,反之则只能按照商用的土地出让价格执行。
不过,市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表示,对于企业建房给员工,国家在政策上是鼓励的,但企业为给员工建房申请用地在珠海尚属首例,所以“估计很难在国土部门申请到优惠用地”。
市国资委:对经营活动不予评论
对于企业给员工建房,坊间还有一种质疑:格力作为国有控股企业,给员工建房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?
对此,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格力属于国有控股的上市股份公司,国有股份约占2成。若企业按照相关程序 (董事会决策)通过该决策,市国资委仅行使出资人职责,“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,不对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予以评论。”
该负责人还称,上市公司每个股东均为平等主体,若董事会通过该决策,即便国资委反对,亦不能因此改变决策。
来源: 珠海特区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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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明珠:高房价使技工看不到希望
本报讯(记者张东明)昨日,正在北京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、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向记者表示,近日她正式向大会提交3个建议,就节能惠民工程、个税起征点和企业职工住房这三个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建言献策。
董明珠认为,近几年,社会各界探讨的“民工荒”现象,表面上是工资收入问题,而根本上则是生存发展问题。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把农民工排除在外,城市的高房价让他们看不到希望。很多优秀的熟练技工在黄金时期因上述原因不得不选择离开。另一方面,高涨的房价刚性地提高员工的住房成本,企业必须提高工资以适应房价才能留住人才。形成“制造企业员工请客,制造企业买单,房地产企业吃饭”的现象,这极大挫伤资本投资实业的积极性,甚至损害中国经济的品质和核心竞争力。
针对现在住房保障体系的问题,董明珠表示,企业有责任发挥作用,使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。以格力电器为例,为了让工人和部分骨干员工能安居乐业,投入巨资建立员工生活区,对已婚买不起房的员工安排过渡房。但现有的生活配套用地太少,按规定不能超过厂房用地的7%,可建面积不能超过厂房用地的15%,就算企业有心承担责任,也只能解决少数人的问题。综上所述原因,董明珠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,增加制造业企业配套用地,让企业自主解决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。与此同时,应制定一套严谨的监管制度,监测保障性企业配套用地的使用情况,严格限定土地用途,保障“专地专用”。
董明珠认为,短时期的财政补贴无法支撑节能惠民工程的长期运行,让老百姓得到持久的实惠。要让节能惠民的推手由政府主导型过渡到企业主导型,关键在于打造节能惠民工程的长效机制。为此,她建议,加大节能惠民工程的监管力度,取消财政补贴,通过税收的调节和驱动作用为长效机制护航。
董明珠建议,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提高到5000元,同时调整企业主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,平衡个税征收总额。她了解到,个税征收金额只占国家总税收的 7%,因此即使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,对于国家整体税额影响不大,但却能让工薪阶层深刻感受国家税收政策情系民生的温暖,激发人民的消费热情、拉动内需,促进整体低迷的经济向暖发展,有助于国民财富的良性运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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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明禁央企为职工购建住房
去年,媒体报道中石油疑投20亿在京为职工团购千套住宅,引发公众质疑。当年11月,财政部发出 《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央企 “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”。
《通知》表示,“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,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,保护国家、股东、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”,要求 “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、住房、通讯待遇,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、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、通讯补贴,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,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;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,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,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”。(编者整理)









